[主持人]按照专项整治要求,食品企业年底应该百分之百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这是不是意味着到年底市场上所有的食品都有QS(质量安全)标志?
[蒲长城]有网友已经注意到前一段质检总局发出了这样的通告,所有食品以及食品包装材料等年底以前市场准入的发证工作基本完成,这个基本完成的概念是什么呢?就是所有产品拿到证以后经过一段时间过渡期必须在产品上加QS标志,如果没有的就说明这个产品首先没有取得合法资格,那么它都是违法生产的产品,这些不允许生产,也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到年底)。我们对此也要进行专项的检查。
[主持人]网友对食品小作坊的治理情况十分关注。有网友问:对遍布全国城乡各地、数目众多的食品小作坊,国家是要全都关闭取缔吗?专项整治要求在年底前食品小作坊要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目前进展如何?
[蒲长城]小作坊是很有特点的一个问题,这也是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个难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生产食品的企业应该取得市场准入的资格,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然后使用QS标志。但是中国很大,中国的消费需求不同,还有一些地方特色的小食品,是由规模比较小,基本上或者比较多的是手工操作的小作坊来加工的。这些食品本身有的可能不需要大企业来做,就是一、两家,就像自己家里包粽子一样,很小的企业就可以。
[蒲长城]那些让企业达到市场准入的高要求,小作坊可能达不到,那么我们就从国情出发,第一首先给小作坊定了性,确定他们只能生产这些产品,但是别的不可以生产,比如乳制品、饮料、罐头不允许小作坊生产;允许他生产以后给他一个条件,承诺书内容很丰富,条件必须符合安全加工的基本条件;人员必须要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就是说你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环境条件和人员得卫生、干净;二是守法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不能是黑店,哪怕一个人加工也要拿一个个体工商执照;三是不允许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非法的添加剂,不能乱来,非食品原料不能拿来加工食品;还有一个特点的规定就是小作坊产品销售不要超出乡镇这个范围。
[蒲长城]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范围呢?就是这些食品是当地老百姓的产品,我到浙江去有一个地方生产的是姑嫂饼,很小,但是很好吃,姑嫂饼就是手工加工的,手工加工出来很好吃,当地老百姓也有需求,这个在小作坊生产是允许的,这个小作坊我也看了,生产条件很好,做得也很干净,这些产品在这么一个范围,限制了它的销售范围,这样可以使大量的、符合生产条件的产品在市场上大量销售,当地群众需要的特色产品也能得到正常的提供。
[主持人]网友对个别地方的执行标准表示担忧。为了完成既定的100%目标,地方上可能会降低标准和条件,如何保证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保质保量的完成?
[蒲长城]这位网友又回到了关于专项整治的问题上了。应该说我们提出的这些100%的目标要求,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我个人预见基本上是可以完成的。因为这些目标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这100%不是说将来质量问题、安全问题都百分之百了,这谁也打不了保票,大家也知道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永远要警钟长鸣,永远要抓,很可能什么时候就出点问题。实际上这100%是让大家看到这类问题的监管措施和制度是否建立起来了,这百分之百的设定是对这个制度有没有建立起来的评价标准。
[蒲长城]所以下面的这个标准降这么低并不是说我变换一个手法,降低标准就可以执行的,比如出口产品要加贴检验标志,他怎么降低标准呢?他有一个不加就有问题,那就是百分之百没有达到。这不可能说是我变化一个方式隔一个箱子加一个,这是不可能的,它必须要达到这样的要求。所以你想降低标准也不容易。
[主持人]有网友觉得食品包装要求应该越严格越好,国家为什么要求小作坊食品实行简易包装?他注意到国家目前对食品塑料包装等与食品有关的产品开始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那像锅碗瓢盆等类似与食品经常接触的其他类产品,国家是否也有类似的要求?
[蒲长城]这个关于小作坊产品的包装问题实际上和我刚才所解释的限制销售范围是有一定的关联度的。小作坊的产品在保证环境条件、卫生安全、不违法使用添加剂前提下生产出来的产品应该是符合标准的,也是安全的,一般来讲也能够保障安全。但是简易包装的目的就是不能长距离地进入流通领域,进入更远的地方销售。所以简易包装就是现做现售,从你这里买了拿回来当场就吃了,很简单,要不然乔装打扮弄得花里胡哨的,容易让老百姓误解为取得了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流通出限定区域就不好了。
[主持人]那像锅碗瓢盆等类似与食品经常接触的其他类产品,国家是否也有类似的要求?
[蒲长城]这是食品相关产品,像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等这类产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也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因为锅碗各种的理化性能、涂料、采用的材质都要符合安全的要求,也得取得生产许可以后加贴QS标志。
[网友]现在被专项整治搞的晕乎乎的,不知究竟该怎样搞,按总局的专项整治任务两个100%来搞吧,任务是完成了,可没有丝毫效果。想不明白签定承诺书和专项整治有何相干。局长领导,你真的觉得签定承诺书就能约束小作坊了吗?小作坊的产品就真的安全了吗?另外限制区域销售是不是因为小作坊食品存在安全隐患而采取不得已的手段?如果是,我想问,这样对只能消费小作坊食品的广大劳动人民公平吗?
[蒲长城]这位网友我觉得他可能对食品专项整治、对小作坊的监管制度可能研究得还不完整,但是从这位网友提的这些问题来看还是有一定的责任心的。首先,我们现在提出来要进行专项整治的这些措施,签订承诺书、实现100%,这些问题你如果光看工作要求的话是很严格的,做到确实很不容易,一定要按照要求把它做到。
[蒲长城]当然,做到了以后关键还是要长期坚持,我们现在按照这套制度该做的都落实了,关键还是要长期坚持,这个长期坚持既有我们质检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有企业的职责,也有广大人民的职责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新闻媒体的职责。也就是说这个制度我建立了,把小作坊的承诺书公告给大家,大家用这个制度和办法评价你是不是这样做的,你不是这样做的那我就要处罚你,甚至停止你生产。所以我觉得关键我们是通过这次的专项整治把目前这套有针对性的、能够防止出问题的制度很快地落实下去,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像这位网友所说的真正实现小作坊的安全生产。
[主持人]有网友留言:我现在经常担心吃的食品是否安全,来源是否可靠。如果发生食品问题,政府能追查到源头吗
[蒲长城]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和我们现在做的工作是相一致的,我们现在也在想办法建立一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比如我们要求建立索证索票、原辅料进货台账、产品销售台账制度等。追溯体系在建立健全的过程当中我们也希望广大的网友参与进来。我们这些体系和办法希望网友关心的话可以到相关网页上浏览,如果你有好办法和高招可以给我们支招。希望大家能建言献策,如果你有好的建议提出来也很感谢大家。
[主持人]有网友注意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得特别规定》。请问:《特别规定》与专项整治工作是什么关系?在专项整治中《特别规定》的执行情况如何?
[蒲长城]应该说《特别规定》是管长远的,专项整治是阶段性的工作。专项整治运用《特别规定》严格地监管执法,《特别规定》又对我们实行的确保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在这次专项整治当中,有了《特别规定》我们的很多整治措施会更严厉,今后《特别规定》依然是我们提高质量、确保安全的重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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