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建院35周年系列科普讲座中,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消化内科护士长陆宇晗为患者讲解了阿片类镇痛药物使用的相关事项:
阿片类止痛药物的使用
阿片类药物是目前镇痛效果最确切的癌症止痛药物之一,这类药品最大的好处是镇痛效果没有顶限,也就是说,随着疼痛程度的增加,只要加量使用就可以,不会产生耐药性。当然,与其他镇痛药物一样,使用阿片类药物也要注意减轻它的副作用。
阿片类药物成瘾性
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在即阿片类药物的精神依赖性,指为了得到精神上的快感而不择手段地获取药物的行为,是滥用药物的行为。阿片类药物用于缓解癌症疼痛,极少发生成瘾,成瘾率小于万分之四
阿片类药物的生理依赖性一般出现在突然停用药物时,典型症状为焦虑、易怒、寒战、关节痛、流泪、出汗、鼻溢、恶心、呕吐、腹部痉挛及腹泻,也称戒断症状。一般在用药后两周出现,但是癌痛的三阶梯止痛使用过程中,在当病因解除后,逐渐撤药可以避免戒断综合征出现
阿片类药物使用的相关规定
1.用量限制
目前口服吗啡已经取消了极量限制,但同时,规定了阿片类控缓释制剂一次处方不超过15日用量;即释制剂一次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针剂一次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
2.管理规定
申办“麻卡”
有必要使用止痛药物的癌症患者出院时药申请专用的“麻卡”,癌症患者申办“专用卡”时,应提供有相应资格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应载明诊断情况、疼痛程度和建议使用的麻醉药品类别等);患者本人的户口簿;患者本人的身份证;由患者亲属或监护人代办“专用卡”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异地诊治的癌症患者申办“专用卡”,应提供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明(暂住街道办事处证明信或癌症患者亲友工作单位出示的暂住证明亦可)。
使用规章
凭“麻卡”一般不能使用注射剂。因病情需要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的患者,需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报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备案机关在“麻卡”上注明“可供应麻醉药品注射剂”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供应。
申办“专用卡”时,癌症患者或代办“专用卡”的亲属或监护人应签署“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知情同意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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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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