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俗称血癌,西医认为是一种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白血病的死亡率很高,存活期很短,现国际上仍然认为是一种难以治愈的疾病。据近年统计,我国各地区白血病患者一年存活率约为5%,目前由于施行综合治疗,患者的存活期有所提高,但距离人们的期望仍甚远。过去治疗白血病皆以化疗的杀灭法为主要手段,所谓中西医结合也多是应西医的要求为化疗的副作用作出补救,这是十分被动的做法,中医药无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发挥其特长。专家提醒:因为白血病的发展情况不同,白血病患者的体质不同,很多白血病患者可能需要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白血病的时机不同,因此在临床中,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谨慎选择白血病的治疗方法,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目前临床上治疗白血病,西医主要采取化疗杀伤白血病细胞,但再大剂量也不可能100%地完全杀伤,所以残留的白血病细胞总是复发疾病的根源。要想消灭残留白血病细胞,要结合提高机体免疫力和抗白血病治疗的中药,因为机体正常免疫功能可以在白血病细胞低于106/L时彻底消灭残留白血病细胞。化疗杀伤白血病细胞,减轻白血病负荷是必要的,但要辨证地看问题,不能一味杀伤。当病人体质较差,白血病细胞耐药时,就不能急于上化疗,既要治“病”,还要治“人”,所以中西医结合疗效好,治愈率也高。
白血病患者应用化学疗法的适应证和宜忌如下:
一 具有下列诸证候之一,经使用中药而无明显疗效者可酌用化疗:
1 淋巴结及肝脾肿大,且胀满较明显者,可酌用化疗,因肝脾及淋巴结已是病毒及幼稚细胞的渊薮,此时化疗对病毒较有选择性。
2 白细胞大量增生,超出正常范围数倍时,可酌用化疗,乃“急者治标”,权宜之计。
3 有较严重的骨痛,此多由于病毒及幼稚细胞的浸润和聚集所致,可酌用化疗,以缓和其浸润和聚集。
4 白细胞计数过高,增生活跃,幼稚细胞中之晚幼,中幼百分比较高,如慢白多具此特征。此种类型的患者,对化疗的耐受力较强,化疗的副作用较小。
除以上四条外,还可能在其他场合下,酌用化疗。但化疗乃急者治标,权宜之策。我们仍应探索其他稳妥有效的治疗法则,为根治白血病创造条件。
二 具有下列诸证候之一者,慎用化疗:
1 周围血液白细胞计数在正常范围,甚至低于正常标准,忌化疗。因为此种现象说明患者抗病能力不足,生理调节功能紊乱,化疗后元气更伤,预后不良。
2 有明显贫血者,忌化疗。化疗后贫血更为严重,弊多利少。
3 白细胞计数虽较高,但幼稚白细胞中之原幼或早幼百分比较高,忌化疗。化疗的缓解率低,且易引起发热和出血。
4 口舌溃疡肿痛较甚,乃正虚之兆,忌化疗。化疗后组织破坏,反而扩大病灶。
5 常有出血证象,尤其是早幼粒型伴有DIC之白血病患者,忌化疗。化疗后血液破坏,更易引起出血,甚至诱发脑膜白血病。
6 常有发热证象者,乃正虚邪实,忌化疗。化疗后抵抗力更弱,更易引起感染发热,血虚发热,以及内源性的病毒发热,治疗更加复杂困难。
7 治疗取得缓解后,不宜施行预防性的“强化”,尤其是初次缓解并非通过化疗获得者。因为化疗既不能取效于前,何能防治于后?故此时“强化”非独无效,反而无事生非。
中西医是两种不同的医学体系,应当认识到各有特长。中西医的语汇不同,但其实质精神应能汇通。中西医取长补短,统一认识,步调一致,可为白血病的治疗创造良好条件。如果各自为治,甚至治疗方向分歧,用药互相干扰,这样非但不能起到白血病治疗上的良好作用,反而为疾病带来不利。
(责任编辑:朱润芳 实习编辑:凌丽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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