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湖南永州一名17岁的弱智少女小花怀孕12周后,才被家人发现。小花指认遭受“同村大叔”彭武性侵。家属认定,彭武就是强奸并致小花怀孕的嫌疑人。意外的是,犯罪嫌疑人彭武被警方收押20多天后,却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回家。小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父母怒火攻心,他们甚至要选择“产子证奸”。
网友观点
快乐D河蟹:生了证实是强奸了,然后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孩怎么办?
飞行的小丑鱼:被强奸已经非常不幸了。如果以取证生子,作为一个智障人,她产下的孩子如果也是一个智障,就是社会的不幸了。
十八哥:产子证奸,何其荒唐?这在有法律约束人们行为以来,有用这种方法来查证罪犯的么?被强奸已然不幸,怀孕更不幸,一个弱智女孩有这种遭遇尤其让人同情,举报犯罪人犯罪,查证是警察的事,为何要落到这个女孩身上?还要逼得她生子证奸?假如她被强奸,未曾怀孕,不是永远也说不清楚,讨不回公道了?为何一个弱势群体为自己维权要这么艰难?
RPshit:既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明文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因何在小花被长沙芙蓉区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被强奸时有部分性自我防卫能力后,而犯罪嫌疑人彭武又亲口认罪的情况下,还要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警方放人了事,逼得小花家人决定以小花产子来证奸呢?
八卦会: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为何在这种情况见报后,法律专家还要发出“产婴证奸”并不一定能证明被强奸,只能证明发生了性行为,公安机关要调查是否违背被强奸人的意愿,孩子只构成了证据链中的一环的声音呢?这是欺负弱势群体不懂法律,还是强势阶层联合抱团故意刁难?亦或是警察检察院和律师并未真正吃透法律,他们根本不知晓最高法的这条规定?如若是前者,司法还有何公正可言?法律成了强势集团的玩具,百姓还有活路么?如果是后者,法盲当职,更是可怕,自己都不懂法,又如何保证正确执法?
(责任编辑:滕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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