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有哪些呢?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考生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区达到三级,其它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在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作“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脏病变者可做“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13/11.46kpa(136/86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嘱其休息一刻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时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一)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二)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色导线中找出该种颜色的导线,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编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5.0者应检查眼底。
8、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
9、嗅觉:用醋、酒精(如没有酒精,可改用白酒)、水三种,全能辩别者为正常,能辩别1—2种者为迟钝,三种全不能辩别者为丧失(体检期间时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有关肝功能检查的补充规定:
凡报考幼儿师范、烹饪、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专业,应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含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含40单位)以上者。
2、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25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或锌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查有一项异常者。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
报考师范、护士专业的补充规定:
行足步态无明显跛行;着装后脊柱无明显侧弯、驼背;面部无畸形,无较大面积(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
(实习编辑:陈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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