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医疗设备的租赁,不只局限在融资租赁这一项上。”广州多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孟建晟说,除了融资租赁,医院还可以采取合作租赁、短期租赁以及区域租赁等形式。“其实,不要把医疗设备租赁想得那么复杂。譬如某医院为了节省资源平时只配置5台呼吸机,忽然一段时间内来了一大批病人,共需要10台呼吸机,这个时候医院就可以通过短期租赁的形式向商家租赁,按时间支付租金即可。”在孟建晟看来,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可以在某一地区成立医疗设备租赁中心,通过专门的物流系统,根据医院不同需求,将设备通过不同方式租赁给医院使用,这样可实现医疗设备调配的社会化。
“借鸡生蛋”路还挺远 一位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认为,单从医学发展角度来看,医院采用租赁医疗设备的运作模式,可以迅速增加设备数量和提升设备等级,从而带动学科梯队建设,提升医院综合诊治能力,使医院走上快速发展的良性轨道,为医院建设夯实基础,使得医院更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孟建晟认为,并不是医院缺钱时才想起来租赁设备,有钱时更应租赁医疗设备,因为从经济学上说,租赁设备比购买要划算很多,租赁设备比购买设备更能节省成本。
不过也有人指出,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近90%是公立机构,由于体制问题,医疗机构无法实现真正意义的法人治理制度,所以“法人”无须太在意成本问题,相比之下,购买设备比租赁设备更有显著的既得利益,因此在一个产权不甚明晰、权责无法明确的企业,谈成本和效益、效率是不现实的。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主任李命志曾关注过医疗设备租赁现象,他说社会各界对融资租赁所知甚少,在过去行业管理体制下形成的习惯是什么东西都要自己买,租别人的东西总感到不方便。尽管现在企业的体制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传统影响还是很大。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投资建设领域,政府发挥的直接、间接作用还非常大,一些习惯并没有太大改变。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解到,目前很多医院并没有采取租赁方式解决医疗设备问题,大多数医院的设备还是花钱购买,针对这一现象,山西省恒民医学发展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彦认为,由于医疗设备的供给还是买方市场,所以医疗机构很容易采用应付账款制度方式对待设备采供。
“有医院的人问我,租一台B超多少钱?”孟建晟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这让他感到有点可笑,“这说明医院管理者对设备租赁的认识还不理性、不系统。”孟建晟认为,医院要租赁哪种医疗设备,应该有一个完善的计划书,比如对设备的名称、功能、型号、价位以及租赁天数等有明确要求,这才能体现医院管理者确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认真思考了。侯彦对此指出,目前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市场还没有形成,最多只是萌芽状态,因为医院管理者这方面的意识还没有觉醒。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医疗设备产业主要分为制造、经销以及维修三个细分领域,至于医疗设备租赁这一块业务,有资深人士坦言,虽然有企业意识到医疗设备业务今后能成大器,但是由于目前设备销售市场方兴未艾,而设备维修业也是刚刚起步,医疗设备租赁业务的开垦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还是有心无力。
对话
医疗设备租赁的监管问题
主持人:本报记者 刘景峰
特约嘉宾:江西省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左和祥
记者:目前在您所在的城市,是否有医疗设备租赁现象?
左和祥:我市县以上综合医院存在形式多样的医疗设备租赁现象。
我市自2005年以来对医疗器械租赁开展了专项整治,对一些医疗设备租赁方资质证照不全的现象进行了责令整改,对无经营资质租赁企业提供的、无检测部门定期检测的医疗设备禁止使用。
记者:在医疗设备租赁监管方面,重点是什么?难点又是什么?
左和祥:我认为,医疗设备租赁监管的重点应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查租赁企业证照资质,严防无证经营。出租方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机构应使用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医疗器械。二查租赁合同,把握所有权属。只要是以医疗器械实物形式,不管是租赁(融资租赁)、投资,还是设备招商,都应该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实施监管,不可被其假象蒙蔽。三是查财务(会计)资料,确认投资形式。通过核查银行帐,区分出租方投资的是资金还是实物;通过查找支付租金的票据(账簿)确定其租赁事实及违法所得金额;通过核实医疗器械是否有购进发票、是否列入固定资产帐来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四是查产品实物,观察设备性能。要对医疗设备制造认可表中所提及的配件进行仔细检查,查看设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诊断性能,确认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未注册的产品的行为。
目前监管的难点在于,一些医疗设备特别是进口医疗设备,非专业人员根本就不懂其内部部件的性能和标准。而某些租赁公司就认准了这点,将一些配件以旧充新,甚至将已经失去效用的医疗设备翻新后进行再次租赁。另外,部分个人借助类似药品“过票”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来无证租赁经营医疗设备,这类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困难。
记者:据了解,某些医院不愿意租赁医疗设备,认为相关政策法规没有明确鼓励医院可以租赁设备,所以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热情不高,是这样吗?
左和祥:作为事业单位且按照企业化模式运作的各级医疗机构,一方面为了提高医学水平,适应当前诊疗需要,总是想添置或新更好的设备以吸引更多的病源,增加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大型医疗设备价格比较昂贵,医院没有足够的经费去购买些设备。
事实上,租赁是现代社会普遍采用的融通方式,医疗器械设备的租赁现象在一些缺少资金的基层医疗机构较为普遍。另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未出台政策法规禁止医院租赁医疗设备,因此,医疗机构可以从符合条件并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租赁公司租赁合法、合格的医疗设备产品。
记者:作为监管者,您认为目前医疗设备租赁存在着哪些问题?
左和祥:目前医疗设备租赁市场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以租赁方式购进医疗器械,由于现行法规政策对医疗机构向无证企业租赁医疗设备的行为存在监管漏洞,医疗机构往往不履行验收环节或流于形式,检查验收不到位;租赁时由于没有监管部门参与监督,医疗设备的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租赁公司未取得医疗企业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现象严重。当前对医疗器械租赁行为的政策限制是很强的,但由于大部分出租方达不到办理医疗企业经营许可证的硬件场所、资金和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条件,造成租赁市场很不规范。三是非法租赁医疗设备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有些医疗机构为了规避检查,故意不使用“租赁”、“出租”等字眼,而用“投资”或“招商”等用语,不使用“租金”等用语,而用“分期付款”等用语,并且对医疗器械的所有权不作描述,给相关的监管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如果所租赁的医疗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对租赁公司的责任追究也难以到位。
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对医疗设备租赁行为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责任编辑:郎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