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临床表现与主要特征

2012-04-09 12:16:0011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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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病态人格)的临床症状特点:

  1.早年开始显露人格偏异,一般在青春期呈现明朗化。

  2.严重人格障碍,性格的某些方面非常突出和过分畸形发展,不符合社会规范。

  3.人格偏异非常顽固难移,延续于整个成年期,到晚年可能渐趋缓和。药物治疗和一般教育措施收效甚微,矫正困难。

  4.社会和人际关系适应不良,常有较严重的反社会行为,屡教屡犯,并以损人不利己的结局告终。

  5.对自己的人格障碍缺乏"自知之明"(医学上称为"无自知力"),因此不能从失败的生活经验中吸取教训。有时虽能察觉自己的人格问题带来的困难,但却始终不能以正确的认识来有效地改正。

  6.表现为持久的人格不协调,但是并未达到精神病或神经症阶段。

  7.智能和认知能力较好,无精神症状,主要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人格严重偏离为特征。

  8.追求新奇和心理刺激,常是人格障碍患者的一种驱动力,也是经常导致其反社会行为的变态心理动因。概括地说,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有"七无"特征:①无社会责任感;②无道德观念;③无恐惧心理;④无罪恶感;⑤无自控自制的心理能力;⑥无真实或真正感情;⑦无悔改之心。

  主要特征  

  主要特征是极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容易冲动,往往受偶然动机驱使,经常违反道德法纪而不后悔,在犯罪者中约占10%到50%。做出这一诊断时,患者至少需年满18岁,但在15岁以前即出现下列品行障碍:

  1)经常逃学,闲荡;

  2)因行为不端曾多次被学校开除或勒令退学;

  3)曾被拘捕或送交少年法庭;

  4)至少有两次离家出走,在外过夜;

  5)经常撒谎(并非为逃避责罚);

  6)过早发生性行为;

  7)过早吸烟、饮酒,或吸毒;

  8)经常偷窃;

  9)不止一次故意破坏公共设施;

  10)反复挑起斗殴;

  11)经常违反家庭或学校规章制度(出逃学,出走外);

  15岁后主要有下述表现:

  1)不能坚持学习或工作,有学不上或有业不就达半年以上;

  2)经常旷课旷工;

  3)数次离开工作岗位并无就业打算;

  4)不遵守社会规范和法律约束,产生违法行为(不论是否被捕),如破坏公物,骚扰他人,偷盗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5)易激惹或产生攻击行为,常斗殴或殴打妻儿;

  6)不履行承诺或义务,欠债不还,不供养子女;

  7)生活无计划,仅凭一时冲动,如无目的离家出走,无固定住址达一个月;

  8)不可信赖,如用假名骗人;

  9)行为卤莽,不记后果;

  10)忽视或虐待子女,不尽赡养人义务;

  11)无法维持一夫一妻生活超过一年。

(责任编辑:赖静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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