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治疗场所
有下列情况者应住院治疗:急性期重症患者,有拒食、自伤或自杀或有伤人倾向,依从性不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骚扰社会和家庭,缺乏有效监护人,伴有明显精神病症状,药物治疗效果不好而需进行电抽搐治疗,伴有重要器官疾病或有物质依赖及酒依赖需同时治疗者,老年人、孕妇及身体虚弱需密切监护者。
下列情况患者可以在门诊治疗:病情许可、且能依从治疗,或有可靠监护人能保证治疗顺利实施者;经住院治疗已完全缓解1个月以上者;已处于维持治疗阶段者。
在有条件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城市,应在社区建立专病档案。专科医院可定期随访,由社区保健机构承担经常性追踪、供药及辅导任务。
(二)决定治疗方案
不论其为何种临床类型,都必须以心境稳定剂为主要治疗药物。但由于双相障碍的临床现象学相当复杂,发作形式、病程特点及躯体状况不同,临床处理也应各有侧重。因此,应根据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面的合理方案。见“双相障碍规范化治疗程序”一节。
(三)调整治疗方案
1、疗效评估:急性期治疗应每周随访一次并评估疗效,疗效评估可采用临床评估及量表评估两种方式。 巩固治疗期及维持治疗期的疗效评估,关键在于了解病情是否复燃或复发,以及社会功能是否恢复至病前水平。
2、调整治疗如疗效不满意,需寻找原因。
其一,治疗方案以外的原因:首先,应注意病人是否依从治疗,特别是门诊患者。若依从性不好,应设法改善,必要时住院治疗。其次,患者可能伴有其他躯体疾病、药物依赖或其他精神障碍,需要重新评估诊断,然后给予针对性治疗。第三,患者可能存在慢性心理应激因素,此时可通过适当的心理治疗加以解决。
其二,治疗方案有关的因素:如药物选择不当(使用过去治疗无效的药物)、剂量不足、疗程不够、不合理的联合用药等,此时重新调整药物的种类或剂量,或需联合用药、使用增效剂或采用电抽搐治疗。有关问题请参阅药物治疗部分及规范化治疗程序部分。
(实习编辑: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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