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痊愈后可考虑继续放疗。
放射性肺炎是由放射线照射引起的肺部炎症,经过治疗后症状缓解且肺部恢复正常,此时可以耐受进一步的放射治疗。但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肺部状况,防止再次出现放射性肺损伤。
对于存在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应权衡继续放疗的风险与受益,并建议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决策。
在接受放射治疗期间,患者应注意观察呼吸功能变化,定期复查肺部影像学检查以评估病情进展。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止咳药物、糖皮质激素等药物来缓解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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