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继发性肺结核的产妇不宜进行母乳喂养。
继发性肺结核是由于先前已存在的陈旧性病变重新活动引起,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可以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给新生儿,因此不适宜进行母乳喂养。
在确认诊断为继发性肺结核后,应立即开始抗结核治疗,并采取隔离措施以减少传播风险。如果病情稳定且经过医生评估可以控制,则可在医生指导下考虑母乳喂养。
对于疑似或确诊继发性肺结核的产妇,应严格遵循医嘱进行治疗,同时注意休息、营养均衡,避免过度劳累,确保母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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