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替卡韦
药物特点商品名为博路定,Ⅱ期和Ⅲ期临床研究表明,成人口服0.5mg/d能有效抑制乙肝病毒复制,疗效优于拉米夫定;Ⅲ期临床研究表明,对发生YMDD变异者将剂量提高到1.0mg/d能有效抑制乙肝病毒复制。
合理应用
1.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肝的治疗。
2.恩替卡韦从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时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用药剂量。
3.抗乙肝病毒的核苷类似药物存在交叉耐药现象。
4.少数患者停止治疗后可能发生肝炎的复发或恶化。因此,停止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须严密监测肝功能数月。
5.恩替卡韦对妊娠妇女影响的研究尚不充分,16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均不提倡使用本品。
6.恩替卡韦是病情重、发展快的慢性肝炎和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药物。
聚乙二醇化干扰素
药物特点又称长效干扰素,其所诱导的抗病毒活性可维持1周以上,且比单次注射普通干扰素的活性明显增高。它应在腹部和大腿皮下注射,在上肢注射时生物利用度下降。
干扰素的不良反应
1.流感样综合征: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α-干扰素,或注射同时服用解热镇痛药,以减轻流感样症状。随疗程进展,此类症状可逐渐减轻或消失。
2.一过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周围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3.精神异常:可表现为抑郁、妄想症、重度焦虑等精神症状。因此,使用干扰素前应评估患者的精神状况,治疗过程中也应密切观察。
4.诱导产生自身抗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由抗甲状腺抗体、抗核抗体和胰岛素抗体等导致的疾病。这些疾病多数情况下无明显临床表现,但表现严重者应停药,不过此种情况极为少见。
5.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肾脏损害、心血管并发症、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此时应停止干扰素治疗。
干扰素治疗的禁忌症
1.绝对禁忌症:包括妊娠、精神病史、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断的酗酒或吸毒、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和治疗前血小板计数<50×109/L者。
2.相对禁忌症: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总胆红素>51μ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者。
监测和随访治疗前应完善各种相关检查并排除妊娠。
1.开始治疗后的第1个月,应每1~2周检查1次血常规,以后每月检查1次,直至治疗结束。
2.项目检查生化指标,包括ALT、AST等,治疗开始后每月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1次。
3.检查病毒学标志,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病毒指标。
4.其他检查,每3个月检测1次甲状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规等指标。如治疗前就已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者,最好先用药物控制甲状腺功能异常,然后再开始干扰素治疗,同时应每月检查甲状腺功能;治疗前已患糖尿病者,也应先用药物控制糖尿病,然后再开始干扰素治疗。
5.定期评估精神状态,尤其是对出现明显抑郁症和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密切监护
(实习编辑: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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