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骨折复位包括“解剖复位”和“功能复位”两种,所谓的“解剖复位”,就是指矫正骨折端的移位,恢复正常的解剖关系,对位(指两骨折端的接触面)和对线(两骨折段在纵轴上的关系)完全良好者称“解剖复位”;如果骨折情况复杂,无法达到“解剖复位”,就会以恢复伤者最基本的肢体运动状态的前提来进行治疗,这就是“功能复位”。
史占军教授指出,无论是运动员还是普通人,一旦发生骨折,在矫正治疗的过程中,首先都应该做到“解剖复位”,如果实在无法满足,才会退而求其次选择“功能复位”。
指导专家:史占军,教授、主任医师,南方医院南方关节外科中心主任。1996年于德国汉诺威医学院获医学博士学位,2000年晋升教授、主任医师,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擅长骨关节病、骨肿瘤、人工关节、小儿骨病等领域疾患的治疗。尤其是在高难度髋膝人工关节置换及高难度髋膝人工关节翻修手术方面具有明显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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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蓝飞 通讯员:吴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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