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临床与科研工作的进展,在运用中医中药治疗肝炎的过程中出现了辩证分型,分型定方,守方治疗的形式。这种形式或方法与传统辩证论治有何区别呢?
将肝炎的某一阶段,用辩证的方法,把不同表现的患者分为若干证型之后,用不同的处方治疗、观察一定的时间。这种方法具有一次性辩证的持点,便于总结与比较。但这种方法却忽略了“型”的可变性与各型之间的错综互见性。如阴虚型与血淤型,阴虚型的难道没有血淤?血淤型的是否没有阴虚呢?气滞型与气虚型亦如此,充其量只能说明某—型具有特殊明显的证而已,绝不能否认各型之间有错综互见的证。因此这种分型存在明显的主观性。如治疗腹水,按脾虚治疗两周,疗效尚好,但以后便不再有效了,难道还继续按脾虚治疗吗?其证型没有发生变化吗?临床实践证明。“型”是可能转化的,特别是在长期用药的病例中.随着中药偏性的不断积累,所谓:“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其证型的转化是必然的。面对证型的改变,固定处方,一用到底,显然是不妥当的。把某一阶段的临床表现,用假定不变的机械格局,人为地加以框定,是不能反映疾病内在变化的。以后,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又出现—种辩证分型,确定主方,并随证加减的方法。这当然较之主方固定不变有所进步,但仍然不能使治疗与证型的变化贴切地吻合起来,从某种意义亡来说,分型论治,是对疾病某一阶段表现的横向分割,不能照顾到疾病纵的动态变化。而辩证论治则是紧紧捕捉着疾病的发展变化,可以动态地反映出疾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将某一疾病横向与纵向的变化做出动态的记录的方法,就是辩证论治的方法,《伤寒论》、《温病条辩》及《温热论》等古代名著,就是对某一疾病发展变化动态辩治规律的概括。
岳美中考中医曾指出:“型是可能转化的,所以不能静止地以阶段概括全程,以局部代替整体。对分型不能机械地生搬硬套,拘泥于‘型’而演变成一方一药的机械格局,更不要陷入一病固定几型,一型固定一方,一方固定几味药的套方习俗”。
分型虽然可以说明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共性,并指导临床治疗,但对疾病过程中的特异性变化及错综复杂的疑难杂证就更嫌不足。象肝炎、肝硬化这类较顽固、较严重的疾病,加上辗转失治误治,病机十分复杂,用简单的分型方法便很难说明疾病的本质。只有全面地辩证论治,才能从特殊的病理变化中抓住疾病的症结所在,才能解释清楚错综复杂的病机,照顾到疾病过程中各种症状的先后顺序,缓急轻重,给予治疗。
更重要的是,辩证论治的核心即重视人体的特异性,即使同一疾病,也应根据体质强弱,生长的南北,性情的刚柔,年龄的老少,病程的久暂和有无失治误治,分而治之。还应考虑季节、地理环境因时因地制宜。对病情不加细辩、机械分型、药不增损的方法,是很难取得更好疗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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