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第四道关--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官方专业检测
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第四关,是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专司监管。在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分工中,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它的监管职责,是专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即对食品生产厂家进行直接产品质量监管。监管方式除了要求食品企业送检之外,它还须不定期地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测,监管与检测内容包括:是否按国家的标准与要求组织生产,生产产品的原辅料是否合格和是否准许使用,产品质量各项安全指标是否达标等多项检测。
5、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第五道关--工商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监管
依照我国目前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分工,牛奶、乳制品在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交由工商管理部门来承担。它的监管工作内容应包括:对产品标识的监管,对乳制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监管,对产品违禁添加物的检测,对产品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的检测等,如果检测出有不合格的乳制品,工商部门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知生产企业产品下架和召回,甚至会视企业的犯错性质与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6、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第六道关---行业自尊自爱与自律
“一粒老鼠屎会搞坏一锅粥”。牛奶行业中尚若有一、二家牧场或企业出现发生了牛奶质量安全重大事件,这不仅仅是涉事企业自己一家子的事,它还将祸及到其它企业乃至整个行业。奶业协会或乳业行业协会在配合做好牛奶质量安全预防工作这一方面,它有着特到的潜能发挥效应,比如对奶农、乳品加工厂的政策法规法律和国家关标准的宣讲及执行的督促,对消费者科学饮用牛奶相关知识的推广与普及,教育和顿促业内成员做好自尊自爱自律工作,又或当危机事件发生后,向公众提供或发布相关信息,对涉事企业提出行业警告或提供整改措施等等,消费者大众都非常希望行业协会有所作为。若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基本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出来了,牛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也都会减少了许多。整个行业做好自身的自尊自爱与自律,是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最为有效的办法。
7、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第七关--奶业从业者、新闻媒体、消费者的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牛奶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包括从事牧场、乳品加工厂生产的从业者,对牛奶造假行为进行举报揭发;消费者在购买牛奶产品时所发现的牛奶造假、售假现象及其向生产厂家维权投诉;新闻媒体利用舆论将牛奶造假、售假的丑恶行为进行曝光与抨击等。这一股社会监督力量,作用与威力无穷,在过去发生过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有大部分都是由上述这些人及渠道举报揭露出来的。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任何一位牛奶行业的从业者、消费者、普通市民或媒体,如发现有人从事牛奶造假、售假、违法添加等行为,都应该有责任和尽义务向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或消委会进行揭发举报。会集社会所有正义力量,筑成打击造假、售假的天罗地网长城,让造假售假者处于无立足之地并受到广而斥之。
(责任编辑:王健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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