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4月30日杭州的黄女士在家乐福涌金店购物时,发现超市卖的悦达农园真空咸鸭蛋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5月1日。无独有偶,近日被曝光的重庆杨家坪家乐福销售的康舒牌手工芝麻糖,包装上贴的纸质标签生产日期是2011年4月22日,按照封口上的生产日期及该食品包装上注明的保质期计算,该产品已过保质期。在家乐福的故乡法国,超市断然不敢销售过期食品,因为这样做有被关门的风险。在中国,家乐福销售食品频频被曝过期,我们不禁要问,家乐福在中国为何如此大胆的销售过期食品?
起因:杭州家乐福被曝虚标日期工作人员让顾客别声张
4月30日,黄女士来到杭州家乐福超市涌金店购物,当她看到促销的鸭蛋个头不错价格也便宜便决定买一些。挑了几只后,黄女士想确认一下咸鸭蛋的生产日期,没想到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她挑到的竟然都是“穿越”鸭蛋。黄女士表示:“我挑的4只咸鸭蛋中居然有3只的生产日期印的是5月1日。我又看了下架上的咸鸭蛋,发现大部分的生产日期是4月20日,其中有一些是5月1日。”
发现这一情况后,黄女士马上告诉了周围的超市工作人员。但是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不是负责这一块的”,并让黄女士“不要声张”。得不到合理的答复,黄女士只好去结账。但结账后,黄女士越想越觉得,食品卫生是个大问题,这种产品还是不牢靠。“于是我又到入口处去找那个负责人,但是当时他不在,另外一个工作人员过来问我到底想怎么样,言语之间好像说我是来找碴的。”
黄女士当即很生气,认为超市工作人员的态度都不太好,出了这样的事却一直都没有向她道歉。
回顾:家乐福在中国销售过期食品历次事件
2月27日,长沙市民黄先生:春节前夕的2月9日,他和爱人到位于长沙市芙蓉广场的家乐福购物,购买了7包“好巴食”豆腐干熟食,以及20多枚“唐人神”火腿肠等商品。《法制周报》
5月1日,重庆杨家坪家乐福销售的康舒牌手工芝麻糖,包装上贴的纸质标签生产日期是2011年4月22日,但包装封口上烫压的生产日期却是2010年10月30日。按照封口上的生产日期及该食品包装上注明的保质期计算,该产品已过保质期。(5月2日《重庆晚报》)
深层分析:家乐福为何敢在中国卖过期食品
家乐福在中国会出现这样的“疏漏”,在法国,是否也会“粗心大意”“一不小心”就销售了过期食品呢?我想它不会,准确说是“不敢”。据4月25日《北京晚报》报道,巴黎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关门前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扔掉,因为“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商店就得关门”。
而在中国,销售过期食品的家乐福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如下: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作为消费者,我们自然觉得吃过期食品后果很严重,但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呢?要怎样的行为,造成了怎样的结果,才算“情节严重”呢?近一个月以来,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的处罚情况看,中国法律的处罚对于商家来说无疑是无关痛痒,商家根本不能从贩卖过期食品受到的惩罚得到教训。联系到一包芝麻糖仅售4.9元的事实,恐怕即使能证明家乐福“明知故犯”,最终的处罚结果也不能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以及商家道德诚信乐观。
同样的企业,在法国则一丝不苟依法经营,在中国则粗疏傲慢违法经营,不由人不想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古话来。毋庸讳言,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重重,和中国的环境土壤大有关系。造成如此环境土壤的因素诚然错综复杂,但有一点却日益凸显且相当重要:那就是食品生产和销售的违法成本太低。追逐利益是商家的本能冲动,只要条件允许,他们就会泯灭良知甚至践踏法律。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他们要具有“道德的血液”,虽然必要,但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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