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怀孕初期出现意外情况时,可以吃紧急避孕药物进行补救。但若是在服用紧急避孕药物后的一个月内又发生意外妊娠的情况,则可能与服药时间过早、漏服药物、对药物不敏感等因素有关。建议此时先前往医院完善相关检查,并根据医生的指导采取相应处理。
一、原因
1.服药时间过早:由于大多数紧急避孕药物需要通过抑制排卵、阻止精子和胚胎着床来达到避孕效果,在受精卵形成前72小时内使用相对有效。但如果女性月经周期比较规律,且此次意外妊娠的时间刚好处于下次月经来临之前,则可能是之前的紧急避孕药物已经起效所致。
2.漏服药物:一般情况下,紧急避孕药物需遵医嘱间隔24小时左右再重复用药一次,以加强疗效。但由于部分人群存在漏服或忘服的情况,就可能会导致体内激素水平不稳定而影响其避孕作用。
3.对药物不敏感:由于不同个体对于同一种药物的反应存在一定差异性,所以即使严格按照规定剂量以及用法服用紧急避孕药物,也可能因为个人体质因素而导致避孕失败。
二、治疗
若是服药时间较短,可在咨询专业医生后更换其他方法终止妊娠,如选择米非司酮片等药物口服,也可以使用甲氨蝶呤片等药物进行治疗。若因漏服药物引起,则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定时、定量服用。而对于对药物不敏感的人群而言,还可改用左炔诺孕酮片等高效孕激素类药物,以促进子宫收缩并促使孕囊排出。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紧急避孕药属于事后补救措施,但也仅能用于无保护性生活后的应急之用,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手段长期应用。因此,日常生活中还需尽量避免意外妊娠的发生,可适当使用安全套等方式进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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