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医院看病,有时医生开药后会嘱咐说,这种药要服够一个疗程,一共服几天。有时医生还会对某些患者交代:“我开给你的药要长期服用,不要随便减量或停用,否则会影响疗效……”多数患者对医生的嘱咐都会认真执行,便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是,有的患者却不重视医生的话,对用药疗程的重要性不以为然,在执行中“偷工减料”或任意篡改,结果造成治疗失败或增加副作用,这样的例子并非罕见。
擅自停药,病情加重今年端午节,张女士外出旅游,由于天气炎热和途中憋尿,到达目的地的当晚便出现尿频、尿急症状。翌晨症状加重,只得提前回家到医院就诊。经过尿常规等检查,诊断为尿路感染。医生开了复方新诺明,交代她要服7天为一疗程。张女士服药3天后,症状基本消失,便自作主张地把药停了。岂料过了一段时间,她感到疲倦乏力,腰部也有一些隐痛,后来竟发起了高烧。再到医院复诊,诊断为急性肾盂肾炎。原来,服药3天后虽然症状得到缓解,但是膀胱内的细菌尚未完全杀灭而逆行向上,于是炎症蔓延到了肾盂。
【点评】不少患者服药后症状缓解,便以为病已痊愈而停药,张女士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她未服够一个疗程而擅自停药,使治疗方案半途而废,结果下尿路感染上行蔓延,导致急性肾盂肾炎。本来是单纯的下尿路感染,变成复杂的上尿路感染。
用药疗程包括药物的用量、间隔和连续用药的时间。在临床上为了维持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达到治疗目的,需要连续用药至一定的次数或时间,这一过程称为疗程。所谓疗程,就是连续用药后使病情得以有效控制的特定时段。少于这个时间段,治疗无效;在这个完整的时间段内,如用药间断或随意停药,不但影响治疗效果,还会使病情复杂化,甚至产生耐药性而增加治疗上的困难,进而延误治疗时机而导致不良后果。疗程的持续时间有长有短,多数以天、周计数,但有些慢性病的药物治疗疗程则较长,往往按月或按年计数,如抗痨药物治疗肺结核、拉米夫定治疗乙肝等。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一个完整的疗程中,其治疗方案一般不作调整。一个疗程结束后,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治疗反应,调整下一疗程用药方案。某种病症的药物治疗需要使用数个疗程。
忽视“巩固”,病变复发王先生去年夏天出现反酸和上腹痛,经过钡餐和胃镜检查确诊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幽门螺杆菌(Hp)相关检查呈阴性。医生给他开了法莫替丁、氢氧化铝凝胶等药物,嘱他起码服1个月为一疗程,最好服6周,并交代他服完这个疗程后再做胃镜复查。王先生服药二十多天,症状便消失了,便自行停药。6周后如期去医院进行胃镜复查,结果球部溃疡已经愈合。医生得知他没有服够一疗程,认为虽然溃疡已经愈合,但仍然隐藏后患,于是嘱咐他要再坚持小剂量服用法莫替丁一段时间,以巩固疗效,防止复发。王先生虽然当面承诺,但觉得症状已经解除,溃疡也已愈合,没有必要再继续服药。此后约半年,确实“平安无事”。然而好景不长,到了今年年初,他的上腹痛又发了。胃镜复查显示,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只得重新施治。
【点评】这是一名对于疗程结束后的“维持治疗”不以为然的患者,结果留下复发的隐患。实际上消化性溃疡愈合后的所谓“维持治疗”,也应该说是疗程的组成部分。由于消化性溃疡是一种慢性疾病,它具有诊治容易但易反复发作的特点。有文献报告,十二指肠溃疡3个月的复发率为35%~40%,1年的复发率为50%~90%;胃溃疡的1年复发率为45%~85%。鉴于如此高的复发率,预防其复发就显得非常重要。大量临床实践证明,对溃疡已愈合的患者采用“维持治疗”可降低复发率,例如给予H2受体拮抗剂维持治疗1年,复发率下降到13%,维持4年可下降到9%。
延长疗程,毒性伤人
8岁的童童因为着凉而引起发热、咳嗽,经胸部摄片诊断为肺炎。用了青霉素和头孢菌素均未能退烧,遂改用丁胺卡那霉素治疗。用药10天后病情减轻,因为外婆要接他们全家到南京团聚,便出院到南京继续治疗。到南京后,在一家门诊部打针。门诊部的医生不知童童已经用了1周多的丁胺卡那霉素,于是按疗程又开了2周的药。结果打针到第6天,童童出现尿少和眼睑浮肿,查尿蛋白(+++),原来是延长疗程引起的药物性肾脏损害。
【点评】这是一个由于延长疗程而引起药物对机体产生毒副作用的病例。丁胺卡那霉素的用药疗程为2周,但童童竟被延长了疗程。这是由于家长忽视疗程,未向南京的医生说明情况所造成的。更常见的情况却是有些人总怕治疗不彻底,而盲目延长疗程。甚至有的医生为了“保险”起见也随便延长抗生素的疗程,结果加重药物的毒副作用对人体的伤害。
长时间滥用口服广谱抗生素,还可造成消化道菌群失调,引起二重感染,导致“抗生素相关性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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