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治愈后病情复发已成为精神卫生界亟待解决的难题。笔者自2007年对本院第二病区的80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出院前进行心理干预调适对延迟其出院后复发有一定效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经治疗显著好转或痊愈准备出院的80例患者作为研究组,均为男性,年龄15~60岁,平均(36.86±18.12)岁;病程0.8~34.8年,平均(20.10±23.04)年;住院时间4~10个月,平均(38.12±18.05)个月。
另选一病区住院的142名患者中符合入组条件的83名患者为对照组,年龄16~65岁,平均(35.86±18.12)岁;病程(0.7~35.8)年,平均(20.10±23.4)年;住院时间4~20个月,平均(39.01±17.86)个月。
1.2 方法 对照组出院前做一般出院指导,研究组的患者进行出院前心理干预,方法如下。
1.2.1 心理干预操作护士的要求 (1)掌握患者病情、性格、习惯、家庭情况和社会背景。(2)具有广泛的医学心理学、护理学和社会学知识。(3)与患者建立并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
1.2.2 操作方法 确定出院前两周与患者连续谈话12次,每次谈话1h左右。具体内容如下:(1)住院生活回顾。(2)患者家庭基本情况,(3)患者工作单位及社会复杂因素综合情况,(4)出院后的打算及生活工作安排和建议,(5)提高对服药的认识,
(6)谈论识别尚存的症状,(7)讲解用药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应对方法,(8)转化疾病否认心理,(9)转化悲伤心理,(10)转化隐瞒心理,(11)转化怀疑心理。(12)建立出院后信息沟通机制包括通信、电话、手机、短信、随访等。
1.3 效果评定标准 测试工具为精神科护理观察量表(NORS),出院后两年内病情波动,再次住院为病情复发。两组患者分别于出院前1周、半年,通过随访、通信、电话等形式用NORS量表由作者进行盲法评定,其评分作为统计处理的原始依据。
2 结果 两组患者出院前后NORS评分比较见表1。出院后半年、1年、2年复发病例数研究组分别为4、2、14例,对照组8、12、16例。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出院后经常复发,动摇了患者康复的信心。现代护理学要求对患者实施整体护理,把护理学和心理学有机结合起来。
对于精神科护理而言,如何把社会功能可能受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经过系统的治疗护理使其调整到最佳心理状态去适应社会,修复其受损的社会功能,成为延迟及预防此类患者病情复发再次住院的重要一环。
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的心理变化较大,随着病情变化情绪随之波动,因此,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心理疏导工作极为重要。同时加强并提高对坚持服药重要性的认识,了解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及简单的应对。
患者须对自身疾病的症状有初步的认识,转变其否认态度,对亲属可能出现的不理解言行,对社会环境可能出现的歧视态度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应对措施。转化自卑心理,正视精神病,勇于反思异常行为。
转变隐瞒心理,相信医生护士,相信家属的支持。对在社会上获得高质量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树立信心,进而延迟或者预防病情的复发。
(实习编辑: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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