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对策
发放多种津贴,减免幼儿税负
为了鼓励民众多生孩子,台湾当局和各县市政府采取最直接的发放生育津贴。台“内政部儿童局局长”张秀鸳向导报记者称,明年1月1日起,台当局将针对年收入113万元以下,父母有一方在家照顾2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每月补助孩子2500-5000元不等,这项生育津贴发放到小孩满2岁。当局对于单亲家庭、隔代教养等状况的家庭,每月还发放17880元的“特殊境遇”津贴,直到小孩长到18岁。
台湾各县市政府则纷纷发放一次性的生育津贴,例如台北、金门、马祖的生育津贴均达到2万元,其中马祖对于第二、三胎的津贴,分别为5万、8万元,金门对于多胞胎的津贴,则每胞胎一律补贴4万元。另外,台北市给予5岁以下孩童每月2500元育儿津贴。
8月30日,台中市政府宣布,除了一次性补助每胎新生儿1万元之外,今年起对有2岁以下婴幼儿的双薪家庭,只要透过社区保姆系统托婴者,可申请每人每月3000元或5000元的托育补助,5岁以上就读公立幼稚园可免费,就读私立幼托园所的1年补助3万元。
据台 “主计处”的统计,今年1至7月,全台婴儿出生达10.7万多人,较去年同期增加12.8%,是近11年来台湾出生率的首度正成长。催生最给力的县市都集中在都会区,台北市生育率同比增长34%,台中市增长18.3%,新北市增长14.6%。
另据了解,台 “行政院”8日将审查“所得税法”修正案,新增2到5岁幼儿适用的 “幼儿特别扣除额”,所得税税率5%、12%的家有幼儿的纳税人,可列报 “幼儿特别扣除额”,每人每年扣抵2.5万元税负,初估台湾有10多万户家庭将受惠。
都是传家宝,呼唤一视同仁
8月31日,台湾励馨基金会在新北市举行记者会,呼吁各县市政府要对未婚生子、未成年生子、外籍配偶家庭一视同仁,放弃歧视条款。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称,有半数县市政府在发放生育津贴时,设立了歧视条款,例如彰化县规定母亲要年满16岁,屏东县规定要18岁,澎湖县要20岁,屏东县一些乡镇规定“因危害善良风俗而受孕者”不得申请。
纪惠容说,以妈妈的婚姻、年龄、籍别而对她们采取不同待遇,势必阻碍她们的生育意愿。台“主计处”统计,去年台湾16.6万多名新生儿中,未婚生子的有7500多人,其中未成年生子的有2800多人。
今年19岁的新北女孩小花(化名),已是2岁小孩的妈妈,“小爸爸”落跑,丢下她这个“小妈妈”单独抚养小孩。小花只申请到“特境”津贴,而没申请到当地的生育津贴,因为她是非婚生子,“危害了善良风俗”。她每月薪水大约2万元,上幼稚园的孩子每月要交将近1万元,花掉她一半的工资。
小花每天下班后就回家照顾小孩,她跟以前的同学基本没了来往,她最大的梦想就是等到孩子读四年级时,自己能够再回到学校补课上大学,延续未了的“大学梦”。
按疾病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