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杰 副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三医院 - 妇科
怀孕不是每个月都要去检查,怀孕按孕期40周计算,在28周前需要每个月检查一次,在28-36周内需要每两周检查一次,36周以后则需要每周检查一次。测量宫高、听胎心音、触诊胎位等检查需要贯穿整个孕期。高龄孕妇应增加检查次数。临床上孕期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
1、孕早期
孕早期是指12周前,建议在孕10周左右进行第一次产检,测量孕妇的血压、体重以及尿蛋白定性检查,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性实验,筛查当前或既往感染,以及遗传病,还需进行NT检查,必要时还需要筛查甲状腺功能。目的是采集病史、产科史,孕妇有无心理问题和家族史,确定预产期。还要进行Rh血型与红细胞抗体筛查,了解风疹和水痘的免疫情况。还有宫颈癌的筛查,检测梅毒、乙型肝炎、HIV,确认胎儿以及孕妇的健康情况。
2、孕中期
孕中期是指12-28周,持续测量孕妇血压、体重,进行尿蛋白定性检查。在15-24周筛查神经管畸形,以及21-三体综合征。18-22周需要做超声检查,判断胎儿发育是否正常以及宫颈是否过短。24-28周时,则需要筛查妊娠期糖尿病,检查RhD阴性血的女性,应用抗D免疫球蛋白筛查贫血。
3、孕晚期
孕晚期是指28-40周,需要检查胎先露的情况,孕妇需自数胎动,如果出现异常,可及时进行治疗。若胎儿有明显缺陷或者孕妇无法继续妊娠,则需终止妊娠,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在怀孕期间,应按时及时进行孕期,其好处有可以获得正确的孕期指导、检测孕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胎儿发育情况、为分娩做准备等。另外,在怀孕期间,不能盲目使用药物,如果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