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维生素一旦过期则不建议食用。
多种维生素主要用于补充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其保质期通常为2-3年,过期后药物可能发生化学变化,导致药效下降或丧失,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继续服用不仅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还可能导致腹泻、恶心等胃肠道不适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出现肝肾功能损害。因此,过期的多种维生素不能继续服用。
如果患者误食了过期的多种维生素,且出现了呕吐、腹痛等症状,则需及时就医治疗。
在使用多种维生素或其他任何药品之前,应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遵循正确的储存条件以确保其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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